DRP 債務舒緩計劃屬於處理債務的常用服務之一,亦是避免破產的方法之一。DRP 與債務重組最大的分別在於,申請債務舒緩無需透過法律程序;服務機構可與個別債權人直接協商新的還款方案,令欠債人士可在新訂立的還款安排下,相對有序地處理債務並逐步還清。
對於不少欠債人士而言,DRP 的申請費用相對較低、所需時間較短、影響較小、程序亦較簡單;若債權人數目較少,且債權人願意接納 DRP 還款安排,整體處理速度亦可更快。
DRP 債務舒緩計劃屬於處理債務的常用服務之一,亦是避免破產的方法之一。DRP 與債務重組最大的分別在於,申請債務舒緩無需透過法律程序;服務機構可與個別債權人直接協商新的還款方案,令欠債人士可在新訂立的還款安排下,相對有序地處理債務並逐步還清。
對於不少欠債人士而言,DRP 的申請費用相對較低、所需時間較短、影響較小、程序亦較簡單;若債權人數目較少,且債權人願意接納 DRP 還款安排,整體處理速度亦可更快。
手續相對簡單,一般毋須透過法庭程序處理。
相較部分重整方案,流程更精簡,審批時間可更快。
因不涉法庭及部分費用項目,整體成本可較低。
透過協商調整利息、期數或供款方式,減輕還款壓力。
在達成新還款安排後,部分債權人追收行動可望減少,生活更易回復正常。
一般不涉及公開名冊程序,對工作與家人的影響相對較小。
一般而言,如你符合以下情況,可考慮採用 DRP 來處理債務問題:
1. 債權人數目為一個或以上,且債務需要整合處理。
2. 所欠款項一般高於 100,000 元,並且達到月薪的十倍或以上。
3. 在職人士較適宜選用 DRP,因 DRP 旨在以較合理的供款範圍履行還款責任並維持基本生活。
4. 對較敏感的行業(例如銀行、保險、金融、教育、政府部門、紀律部隊等)或希望保障私隱的人士,DRP 一般更具彈性。
DRP 與個人安排皆是常見的債務重整方案。DRP 主要向個別債權人提交還款方案並協商達成共識;而個人安排一般需委任代名人,並於債權人會議上取得大多數同意(出席與投票債權人持債款總值 75% 以上)才可實施。因此,DRP 一般較適合債權人數目較少人士。
對比其他重整方案,債務舒緩步驟相對簡單,不需要委任代名人,亦不牽涉法庭程序。整體申請及審批過程一般更快,並可在較短時間內協助申請人重整債務、減輕壓力;同時因不涉部分費用項目,成本亦可較低。
不一定。DRP 的性質是獨立地向債權人提交還款方案並進行協商,只要個別債權人同意便可開展債務舒緩。實際可行性仍視乎個案結構及債權人取態。
一般約 4 至 6 星期,實際時間受多項因素影響,例如個案複雜程度、信貸與貸款紀錄、文件是否齊全,以及能否與債權人順利達成共識等。
一般不會。由於 DRP 多數不需要經法庭程序,主要為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協議,通常不會通報僱主,能較好保障私隱並把對工作的影響降至最低。
一般不會。由於過程多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獨立協商,通常不會在公開名冊留下紀錄,因此特別適合從事敏感行業的人士。
一般不建議。參與 DRP 的銀行及財務公司多會得悉債務人正在進行計劃,貸款申請有機會被拒;同時再次借貸亦可能加重負擔及影響原有安排。
一般包括貸款紀錄(信用卡月結單、貸款合約、追數信等)、收入證明(僱員合約、銀行月結單、稅單等)、日常開支文件(水電煤、寬頻帳單等)及資產紀錄(物業、保險單等)。
有關 DRP 申請或其他疑問,可聯絡同事免費查詢。